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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8日,十三届鹤岗市委第一轮4个巡察组完成对4个单位的进驻工作,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对市民政局开展常规巡察;对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开展开发区建设专项巡察。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李洪国在十三届市委第六次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市委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常规巡察的巡察组将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的巡察组将重点监督检查开发区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建设责任落实、土地利用情况、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据悉,4个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左右,期间设专门接访电话和电子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接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
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