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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绷纪律弦,清风过“两节”。2022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市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品等节礼以及借节日之际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二、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
五、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酒驾、醉驾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监管缺失缺位以及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九、严禁违反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实管,坚决纠治“节日病”,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以优良作风为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节前开展廉政谈话,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做到“九严禁”,确保令行禁止、不碰底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注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鹤岗大地不断充盈。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12388;
邮信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